关于遴选推荐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商管理类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关于征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的通知》(赛执委函〔2023〕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办赛质量,做好专家管理工作,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业行指委”)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高职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商务数据分析、企业经营沙盘模拟、直播电商4个赛项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公正诚信、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严守竞赛纪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参加大赛工作。

2.在赛项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技术技能水平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本职业高级考评员资格,得到行业普遍认同。

3.从事赛项所涉及的专业(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本赛项对应的技术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熟悉职业教育和竞赛工作,熟悉本职业(工种)技能竞赛规则,在竞赛项目策划、技术平台开发、命题和评价、执裁等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身体健康,原则上须在职且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4.工作须得到所在单位支持,时间和精力有保障,能够按大赛执委会要求全程参与并胜任专家工作;具有省级或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专家或裁判经历,担任过专家或裁判两次以上者优先选用。

(二)技术条件

具有赛项相关专业(职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具有水平突出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可以在封闭环境下承担赛项规程、赛题的设计和评审工作,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专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或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2.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五)。

3.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4.参加赛项相关专业(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赛项相关专业(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5.主持国家在线课程、国家职业教育资源库项目。

6.主编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规划教材。

7.科技成果转化实绩突出,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推广表彰。

8.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赛项相关专业(职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或实验(训)验证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

9.承担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0.担任双高专业负责人或牵头开展省级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

二、推荐方式及限额

(一)推荐方式

专家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指(2023—2027年)》(附件1)所列设赛方向填写完整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上报至商业行指委,由商业行指委进行初步审核遴选并推荐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专家所在单位须收集专家近三年的教科研成果和获奖佐证材料电子版并留存,以待抽取核查。

(二)推荐限额

各高职院校推荐同一设计赛方向工作专家不超过1人。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4月6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PDF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双面打印,加盖公章)邮寄至商业行指委。

四、其他事项

1.专家所在单位须收集专家近三年的教科研成果和获奖佐证材料电子版并留存,以待抽取核查。

2.专家推荐工作须遵循唯一性原则,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3.同一专家不得同时填报多个设赛方向。

4.推荐单位对专家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泄露和使用专家信息。

联系电话:18954163721

电子邮箱:szw22015@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4516号商指委秘书处收


附件:

关于遴选推荐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商管理类专家的通知

附件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商管理类赛项指南(2023—2027年)

附件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信息表

附件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汇总表

                                                                                     

                                             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