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商指委〔202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行指委办函〔20221)要求,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指委”)将组织商科类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为做好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指委”)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申报范围

 围绕商科类专业领域及业务范畴,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申报应充分体现商业领域教学及产教融合成果,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申报,兼顾区域分布。 

 三、评审方式

 商指委组建评审专家组,采用网络及会议评审方式。在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讨论制定评审标准并由评审专家按照标准进行评分,网络评审采取打分排序方式,确定入围会议评审的成果,再经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形成综合性意见确定申报推荐名单。必要时安排候选者答辩或进行实地考察。

 四、申报安排

 (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成果均应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书等成果主要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包括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样表及填报说明可在系统中查看)、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 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 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支撑材料仅提供电子文档。

 (二)材料提交。意向申报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认真学习对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的工作要求,进行申报和推荐,拟申报项目须在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29月29日前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bwyxjs.emis.edu.cn:7101/mgmt/overt/jxcgjLogin)完成线上提交,系统登录账号请联系商指委秘书处获取。各申报单位需于2022年9 月30 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申报书、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等主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

 五、联系方

联系张潮   18954163721

邮箱:szw22015@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4516号商指委秘书处C-112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