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及相关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业行指委”)决定开展商科类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通知》(附件1)申报要求和申报范围,组织申报工作。

(二)通过商业行指委渠道申报的课程范围应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财经商贸大类-工商管理类(中职7306、高职5306、高职本科3306)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并具有商业行业特色的课程。非本行业(教育)领域的课程不予推荐。

(三)同一申报单位通过商业行指委最多申报1门课程。

二、工作安排

按照申报、初选、推荐、遴选开展工作。各单位拟申报课程须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方可报送。

(一)申报。申报单位在申报平台(网址:www.nveec.cn)填写申报书(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佐证材料(根据附件2后的证明材料清单制作成PDF文档)。申报学校在平台确认提交后导出申报书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连同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2024年2月2日前,报送至商业行指委秘书处(邮寄地址: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商指委秘书处C112)。电子版发至商业行指委邮箱:szw22015@163.com。(申报详情见《通知》“工作安排”部分)。

(二)初选。2024年2月3日-2月28日,商业行指委参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组织初选,并根据限额进行推荐。原则上中、高职推荐比例为1:3。

(三)推荐。通过初选的单位,由商业行指委汇总后,于2024年3月4日前,寄送至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推荐。

三、联系方式

商业行指委秘书处 张老师

18954163721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2.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

     3.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