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职业教育财经商贸大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促进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标准体系建设与完善,进一步发挥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职业教育财经商贸大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子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职业教育XX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框架》(以下简称《指南框架》,详见附件1)的要求,研制职业教育财经商贸大类的专业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8个子项目分别为:

序号

子项目名称

1

职业教育财政税务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

2

职业教育金融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

3

职业教育财务会计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

4

职业教育统计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

5

职业教育经济贸易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

6

职业教育工商管理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

7

职业教育电子商务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

8

职业教育物流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

 

二、工作要求

1.组建研制组。牵头学院遴选熟悉相关业务工作的教师,向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指委)申报组建子项目研制组,子项目研制组申报书详见附件5

2.认真组织调研。各研制组围绕子项目目标组织需求调研,尤其要注重“双师型”教师成长的规律,结合专业领域、企业环境、职业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新管理方式、教师关键能力等要素,增强调研对象和调研内容的针对性,为指南研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和制订依据。调研要求和调研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和附件3

3.科学研制审议。各研制组要严格按照《指南框架》规定的格式、体例、内容要求开展研制工作,在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指南初稿。要把握好时间安排和工作进度,按时提交指南审议稿。商指委召集专家审议。

三、工作分工

1.商指委。负责组建专家组和研制组,协调研制组在调研、指南研制、工作进度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指南的初审。

2.专家组。由商指委负责组建,主要负责按分工指导相关研制组工作,审议各研制组提交的指南初稿。专家组名单及分工见附件4

3.研制组。具体承担相关指南的调研和研制工作,研制组组长要落实好成员分工、工作要求、时间安排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1202478日之前,子项目研制组申报组建。

22024710日,组织研制工作培训,统一要求,明确任务,确保质量。

32024710日至731日,各研制组开展调研工作,根据调研要求形成调研报告。

4202481日至820日,各研制组根据调研结果,起草子项目指南,完成后提交商指委进行审议。

52024820日至831日,商指委组织指南审议,未通过审议的,返回修改后再进行复审。

五、其他

1.本工作为每个子项目提供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

2.各申报负责人请将子项目申报书盖章扫描版于77日之前发送至商指委秘书处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寄至商指委秘书处。

3.联系方式:

商指委秘书处:张老师0531-86335505

电子邮箱:szw22015@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C112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职业教育财经商贸大类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开发与实施指南


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通知公告